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胜利召开
8月8日,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泰州召开,各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水利(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编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水利局局长唐勇兵通报了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市财政局副局长傅升对财政部门如何配合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副市长丁士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正球主持会议。
市水利局局长唐勇兵通报了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情况,他指出全市各地严格按照市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开展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各市(区)实施意见出台、单位分类定性、人员定岗定编等基础性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市大多数水管单位进入了落实财政经费、深化内部改革等实质性阶段。他从分类定性、定员定岗、“两费”测算及落实、内部改革、管养分离、确权划界、乡镇水利站的改革等七个方面对全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且指出了目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二是财政补助资金落实难。三是管养分离实施不到位。四是改革进展不平衡。
他强调下一步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完成水管单位的各项经费测算。做好水管单位基本经费及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工作,并得到财政部门的书面认可和承诺,沿江地区年内足额到位,少数不能足额落实到位的,要有财政部门承诺的分年到位的具体计划。二要完成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在按需设岗的基础上,全面全员竞争上岗;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分配制度,逐步过渡到岗位工资制。三要积极推行管养分离。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的水管单位,要尽快实行管养分离,并积极培育维修养护企业和市场,推进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的步伐;维修养护资金还没有足额到位的单位,要先在内部实行管养分离,待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后,再实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维修养护企业的彻底分离。四要抓好改革的总结验收。各地要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整理资料,对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自验,十一月底完成自验工作。各市(区)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市组织市级初验,十二月中旬完成市级初验,十二月下旬报请省组织验收。
副市长丁士宏强调,要从贯彻新时期治水思路的高度、从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制度的高度、从抓好水利队伍建设的高度,看待并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要狠抓关键,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一要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制。各市(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市(区)领导挂帅、部门领导负责、专门班子推进的改革工作责任制,做到明确目标,严格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
二要突破改革的重点难点。对于“两费”问题,要用好已出台的各项水利政策,征足收齐各项资金,要抓住今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的契机,切实解决好水利工程运行“两费”的保障问题。各地要认真研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分流改革方案,通过经营性项目和资产的改制剥离,通过竞争上岗等措施,建立精干、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
三要建立改革的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督查制度,定期督查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确保按计划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四要营造促进改革的氛围。要加强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加强改革具体政策的宣传,加强改革典型经验的宣传,积极营造理解支持改革和促进改革的社会氛围,取得广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职工的理解与支持。
丁士宏要求,各市(区)政府要把水利工程管理管体制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对本地区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合理整合、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富余人员及临时人员的分流和清退等一些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组织调研,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制定改革方案。财政、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协同运作,努力形成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合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注意落实好老职工的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实际利益,调动他们理解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会上,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市城区河道管理所交流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