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by - 2006-8-15 16:31:09

《泰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06年7月18日,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在泰州开泰宾馆召开了《泰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评审会。专家评审组由河海大学、省水利厅、省水利厅规划办、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市水利局的教授、专家组成。市水利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供电公司以及四市三区水利(务)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唐勇兵局长致欢迎辞,介绍了泰州水利的基本情况、“十五”期间水利发展情况、“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编制情况,感谢相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支持和协助配合,恳请专家建言献策;随后,评审组听取了编制人员关于《泰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的汇报;汇报后,评审组还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

专家评审组在审阅规划文本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一、“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重要意义的历史阶段,是泰州市实现“翻番、小康”目标的关键时期。规划着眼于事关大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正确。二、规划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供给体系、人水和谐相处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与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和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城乡水利等五大体系的布局和措施。规划编制基础扎实,内容全面,思路清晰,论证科学,重点突出,所提出的规划布局合理,切合泰州水利发展要求。三、规划方案中“两线、两区、中心城区”相协调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大引、大排、大调度、水体循环和水体交换”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具有一定的新意。

 最后,专家评审组建议在对部分规划目标和指标进一步论证、协调好工程项目安排和完善涉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批。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
Powered by O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