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
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工作职责
By  海陵分局 发表于 2007-11-16 11:16:38 

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工作职责

 

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履行海陵区范围内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的水利管理行政法规。

2、负责制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4、做好城乡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协助市局做好城市水利工作。

5、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6、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审批,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和供水区范围内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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