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乡镇水利站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意见
各水利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推动全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水利部门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核工作内容
主要考核如下工作:
1、防汛防旱工作;2、农水建设工作;3、省市重点工程配合服务工作;4、水法宣传及水政执法配合工作;5、水费征收及综合经营工作;6、工程管理工作;7、财务管理工作;8、“创佳”及软环境建设工作。
考核内容具体见附表。
二、考核事项
1、考核机构。分局建立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
2、考核分值。考核采取百分制。(1)区政府对镇、涉农街道、工业园区的考核结果占50%,其中一等奖50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0分,无奖的35分。(2)水利站工作占50%,由考核领导小组年终考核时确定。考核总分值由以上两部分组成。
3、考核程序。考核按以下4个程序进行。
(1)自评。12月10日前,各单位根据考核评分表进行工作总结,并填写自评表,交分局考核领导小组。
(2)分局考评。分局考评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科室、部门,对照考评内容逐一考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验收、座谈走访、民意测评等方法,打出考核项目的分值。
(3)公示。分局考评领导小组将分值书面通知到各单位。
(4)分局决定。根据公示情况,由分局办公会最终确认各家考评得分。
三、奖惩措施
1、把工作目标考核和其他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乡站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考核与奖惩挂钩。将考核奖、目标奖、年终奖与考核得分挂钩。按综合得分值排名,第一名单位职工(含站长或负责人),获得上述三项奖项总额(以下简称总额)的110%,第二名得总额的100%,第三名为95%,第四名为90%,第五名为85%,第六名为80%。从06年起,连续三年排名前两名的单位职工另有重奖。考核中位于倒数第一位的,由分局领导对其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